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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询价函
来源: | 作者:textile-441 | 发布时间: 66天前 | 38 次浏览 | 分享到:

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本次采购询价谈判单位,我公司现需采购空调一批,依据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公开询价,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空调采购项目。

二、物资明细

见附件《物资采购报价单》。

三、询价条件及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是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报价人应在银行开设有对公账户。

3.不同报价人或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否则均作为无效报价。

4.报价人须符合本次询价项目的经营资格,提供相关证照资料,以供我公司审核。

5.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与空调相关标准的规定。

6.有意向合作的报价公司需缴纳报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报价保证金不计利息,于2025年3月19日16时前将报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纳溪支行营业部;账号:129304504943),中选后毁约不签订合同者不退还报价保证金,未中选的公司报价保证金待询价比选结束后一周内退还。

7.报价单位应填写物资采购价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密封后送达我公司资料接收联系人密封件表面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密封处需加盖鲜章报价资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31916时,过时不受理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以邮寄方式报送报价资料的,应按上述要求密封后装入邮寄包装袋,并电话告知我公司资料接收人,否则截止时间后收到的邮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评选时我公司将邀请有关部门参与并现场监督,报价人不参加现场评选。公司将在报价书接收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启封,对合格有效的报价进行选,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价低者中选,评选结果我公司将在评选后2日内通知报价人。

9.中选且商务谈判成功者,须在评选后3日内与我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中选者放弃。我公司有权与其他报价人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商议或重新组织询价。

项目咨询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41585656

资料接收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82465354

资料接收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物业公司办公楼(泸天化小学对面)楼弘润公司业务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0830-4122151。

四、报价具有一定市场风险,我公司对于报价人以下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报价人因本次报价产生的费用。

2.报价人设想中选而自行决定的前期投入或准备。

3.报价人设想中选而导致的报价人预期利益的影响。

 

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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